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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鐵路公安查獲一男子多次冒用他人身份證購票乘車

http://www.gd.chinanews.com    2022年04月11日 11:24     來源:中新網(wǎng)廣東
圖為深圳鐵路公安處深圳北站派出所查獲一名多次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購票乘車的男子。 作者 梁奕
圖為深圳鐵路公安處深圳北站派出所查獲一名多次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購票乘車的男子。 作者 梁奕

  中新網(wǎng)廣東新聞4月9日電 (陳文 梁奕 趙雅婷)4月8日,深圳鐵路公安處深圳北站派出所查獲一名多次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購票乘車的男子,目前,深圳鐵路公安處依法對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4月8日11時58分,深圳北站派出所接到值乘長沙南至深圳北的G6021次列車乘警報稱,其在巡乘查驗車票的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一名男子疑似冒用他人身份證乘車。12時19時,該趟列車到達深圳北站,深圳北站派出所民警從3號車廂將冒用他人身份證的吳某查獲,并將其傳喚到所接受調(diào)查。

  經(jīng)查,該男子吳某(男,54歲,湖南岳陽人)于2020年3月17日,因保險糾紛未按時履行法律規(guī)定給付義務(wù),被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qū)人民法院下達限制消費令,確定為限制高消費被執(zhí)行人。同年4月,吳某于四川成都會展中心游玩時撿到一張名為朱某(男,42歲,成都武侯人)的身份證。因吳某知道自己為限制高消費人員,無法使用自己的身份證正常購買車票乘坐高鐵,在撿到他人證件后,吳某想到可以通過他人的身份證購票乘車,以滿足日常出行需要;于是,吳某一直將朱某的證件帶在身上。

  經(jīng)吳某個人供述,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間,吳某共使用朱某的身份證購票乘車12次。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規(guī)定,吳某因涉嫌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件,被深圳鐵路警方采取取保候?qū)彽男淌聫娭拼胧壳霸摪溉栽谶M一步偵辦當(dāng)中。(完)



[編輯:方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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