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廣東新聞7月23日電 (記者 蔡敏婕)廣州年過七旬的夫婦近日來到中華遺囑庫廣州荔灣分庫,決定將一生積蓄留給患有孤獨癥的孫子。
“對于患有自閉癥的兒童等一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他們作為繼承人,那我們建議為其設立遺產(chǎn)管理人,遺產(chǎn)管理人可對遺囑人的遺產(chǎn)進行清點、分配、保管和管理!敝腥A遺囑庫廣州荔灣分庫咨詢顧問鐘藹憧表示。
蔡先生的孫子在出生后不久被診斷為孤獨癥。一段時間后,蔡先生的兒子承受不住照料孩子的壓力,和妻子離了婚,并要求父母在孫子和自己之間二選一。由于蔡先生夫婦放不下孫子,兒子漸漸跟他們失去了聯(lián)絡。孩子跟著媽媽生活,每周有幾天由爺爺奶奶幫忙照顧。到了周末,孩子喜歡跟著奶奶到公園散步。
蔡先生說,由于孫子沒有自理能力,他們希望盡一點最后的力量,將遺產(chǎn)留給他,讓他以后能安穩(wěn)生活。財產(chǎn)由前兒媳打理,他和太太也很放心。
鐘藹憧稱,像蔡先生夫婦這樣將遺產(chǎn)贈與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即為遺贈。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60日內(nèi),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而像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作為繼承人或被遺贈人的,建議立遺囑人設定遺囑管理人,對遺產(chǎn)進行清點、分配和保管。
鐘藹憧表示,近日關于立遺囑的咨詢量較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正更加重視家庭關系的和諧與財產(chǎn)傳承的合理安排,以避免未來可能出現(xiàn)的繼承糾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