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廣東新聞3月18日電 (方偉彬 施桂鴻 邱禮宏)記者近日從廣州警方獲悉,11日23時,廣州越秀警方接到市民趙先生報警,稱其與家人經(jīng)過越秀北路東濠涌草地小公園時,因勸阻一遛狗沒有牽犬繩的群眾,遭到該犬只主人的追打和持刀威脅。 接到報警后,越秀警方立即派出民警到場處置。經(jīng)了解,報警人趙先生與家人途徑上址時,看見有人遛狗且沒牽犬繩,正在和一只大犬玩飛盤。該犬只體型較大,驚嚇到其小孩。于是趙先生就上前勸導犬只主人,請其為大犬套上牽犬繩,避免影響他人。另一名犬只主人趁趙先生不備,從背后動手打了趙先生兩下,并從身上拿出疑似裁紙刀狀物體威脅,隨后駕駛電動車帶著犬只離開了現(xiàn)場。民警到達現(xiàn)場后,將犬只主人劉某以及報警人趙先生帶回派出所處理。 經(jīng)查,犬主劉某為犬只辦理了犬牌,其遛狗不牽犬繩的行為違反《廣州市養(yǎng)犬管理條例》,被依法罰款50元,并向報警人趙先生賠禮道歉。 3月13日上午,民警在白云區(qū)同德圍將逃離的另一名打人及威脅犬只主人葉某(男,50歲)抓獲。經(jīng)查,葉某對3月11日在越秀北路東濠涌草地小公園毆打他人和威脅他人一事供認不諱。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guī)定,越秀警方對葉某威脅他人的行為處以行政拘留七日、收繳作案工具小刀一把;對其毆打他人的行為處以行政拘留八日,并處罰款五百元,合并執(zhí)行行政拘留十五日。(完) |